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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———本文针对医疗机构办理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申请手续编写
(一)备份的基本要求
1、正式使用的应用系统、操作系统、数据库系统、网络系统等业务数据和系统数据必须进行有效备份且具备可复原性。
2、备份数据必须定期、完整、真实、准确地转储到永久介质上,并明显标识。
3、应定时检查备份文件中是否存在备份实在的记录,如发现有备份任务失败的记录,需要检查故障原因,并进行排除。
4、备份人员必须认真、如实、详细填写《数据备份记录表》以备后查。
(二)备份介质
1、备份介质要有专人负责保管工作,备份介质要严格管理,妥善保存,必要时可建立专门的管理制度
2、备份介质应该指定的数据保险室或者指定场所保管,保存地点应有防火,防热,防潮,防尘,防磁,防盗设施。
3、备份介质要集中和异地保存,按照各系统规定的保存期限存放。
4、备份介质要根据其存储数据的最高密级,确定介质密级,涉密介质和普通应该分别管理,涉密介质按照密级纸质文件的管理要求,进行登记,审批,手法,传递,存放,并由专人负责保管,存储过涉密信息的媒体不能降低密级使用,不再使用的相关介质应按有关规定在指定单位及时消磁,销毁,涉密介质遗失应立即向本单位及上级保密部门报告并组织查处。
(三)数据恢复
1、一旦发生系统故障或者数据破坏等情况,要有相关管理员进行备份数据的恢复,迅速恢复系统,确保系统正常运行。
2、定期进行备份数据恢复测试,测试应在测试环境中进行,严禁在正式使用的系统中恢复测试。
3、恢复测试内容包括备份数据恢复,系统恢复,故障排除等内容,如果发现不能恢复的数据需及时进行检查,确保备份数据的有效性。
4、数据恢复测试结束后,应记录测试的真实步骤,结果及改进措施等。
5、恢复确认不存在的问题后,要及时清理测试环境数据。
(四)数据保密
1、根据数据的保密规定和用途,确定使用人员的存取权限、存取方式和审批手续。
2、禁止泄露、外借和转移业务数据信息。
3、备份的数据必须制定专业人员负责保管,有备份人员按照规定的方法同数据保管员进行数据的交接。